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财产安全制度
为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工作。特作如下规定,请中心人员自觉执行。
一、禁止在教学区域内吸烟。
二、新增的大功率仪器,使用前要确认本室电线负载是否超载,严禁用导线作保险丝。
三、离开教室时,管理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关掉电灯,关好门窗。
四、发现门窗有破损或者有漏雨漏水的地方,应马上报告,及时处理。
五、教室钥匙不得私自出借,发现教室钥匙丢失,立即上报另换新锁。
六、对违反本制度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各中心管理人员每周自查一次三防工作情况并登记自查结果。
八、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每年的“清明”、 “五一”、 “端午”、“十一”、“中秋”、“期末”、“开学”的各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