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
教技函〔2019〕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安全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教育系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是,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暴露出实验室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突出体现在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宣传教育不充分、工作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好。
2.充分认识复杂艰巨性。高校实验室是开展科研和教学实验的固定场所,体量大、种类多、安全隐患分布广,包括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电气、特种设备、易制毒制爆材料等,重大危险源和人员相对集中,安全风险具有累加效应。
3.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各高校要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强化落实,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4.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
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精细化原则、推动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校园安全氛围。
5.建立分级管理责任体系。构建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学校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高校应当有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三、务求实效,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各高校要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安全检查,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当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7.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验室对所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和实验过程管理机制。实验室在开展新增实验项目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时,应当把安全风险评估作为建设立项的必要条件。
8.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各高校应当对危化品、病原微生物、辐射源等危险源,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采购和运输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存储要有专门存储场所并严格控制数量,使用时须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和详细记录,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要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并制订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
9.建立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各高校要建立应急预案逐级报备制度和应急演练制度,对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和应急处理培训,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四、持之以恒,狠抓安全教育宣传培训
10.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各高校要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宣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做到安全教育的“入脑入心”,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11.加强知识能力培训。学校的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二级院系和实验室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维护使用,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动物及病原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高压容器等各种危险源的专业,逐步将安全教育有关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五、组织保障,加强安全工作能力建设
12.保障机构人员经费。各高校应当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加强安全队伍建设,配备充足的专职安全人员,并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保障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切实有效执行。
1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高校应当加强安全物质保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建立能够保障实验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监控预警系统,促进信息系统与安全工作的深度融合。
六、责任追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
14.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各高校应当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
15.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各高校要对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对于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
照各部门权限和职责分别提出问责追责建议。
教育部
2019 年 5 月 22 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2017〕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通过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高校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教学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
高校教学实验室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主要阵地,是支撑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场所,覆盖学科范围广,参与学生人数多,实验教学任务量大,仪器设备和材料种类多,潜在安全隐患与风险复杂。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不折不扣予以执行。
二、强化担当,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高校是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的主体。高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高校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高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学校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学校教学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细化管理,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持精细化原则,系统总结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不同专业门类教学实验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安全风险因素和行为,推动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实现对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高校要根据学校基础条件和教学实验室的专业门类特性,不断完善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对新建教学实验室,应把安全风险评估与审核作为建设立项的必要条件。对改建、扩建教学实验室,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对建设方案进行评估。明确和落实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项目建设验收时,要同步进行安全验收。教学实验项目要进行事前安全风险评估,明确标识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对实验教学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物品,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要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定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依法依规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危险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协调有资质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置。
四、创新举措,推进教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系统的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安全宣传教育要以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中涉及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具体内容,通过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和定期的检查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高校要根据师生特点,积极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在传统课堂教学、讲座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阵地刊播教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内容。要依托教学实验室定期开放日,积极宣讲教学实验室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教学实验室的有效空间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高校要建立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鼓励高校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课程。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
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安全责任事故要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五、突出重点,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高校要加强对教学实验室所有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摸排和全过程管控,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相应数据库。
高校要对教学实验室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定期检查,核查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分布档案和数据库情况;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情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成效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试点建立施行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六、多方联动,提高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
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涉及预案管理、应急演练、指挥协调、遇险处理、事故救援、整改督查等工作。
高校要统筹制定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要建立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逐级报备制度,加强自上而下的各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组织架构,按照“精干、合成、高效”的要求调整理顺相关部门职能,确保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至少每学年进行一次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各层级、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人员的应急意识,不断提高现场救援时效和实战处置能力。要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配备,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的及时开展。教学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做好信息及时报送,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七、齐抓共管,夯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基础
高校要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整体工作之中,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全面履行高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着力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要建立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加强安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要保证教学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物资保障,确保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齐全有效。要不断提高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建设全校统一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源信息数据,实现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发布、监督、追踪等综合有效管理,基本实现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安全工作的深度融合。
各高校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所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安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 教育司(局) 按年度向教育部报送所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教育部直属高校按年度直接报送。
教育部办公厅
2017 年 2 月 16 日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根本任务,把握新时代高校立德树人要求,以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提高服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为学校公共实验室提高优质资源设备 和高效科学的运维及管理保障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负责全校实验室数据统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运行与维护、实验室技术支持与培训、参与实验室规划与建设论证等工作,推动学校信息化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制定并完善中心各科室、各岗位的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管理、维护智慧教室内的教学设备、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实验室设备,切实保障学校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
五、负责对中心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做好中心资产登记、使用及报废情况的核查,并定期检查维护资产,完成耗材的预算、申报、维修与更换,保证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制定智慧教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实验室的运行、管理、维护制度,负责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等安全工作。
七、负责学校大型直播活动(入学教育、节日庆典、播放电影等)和大型考试(各类国家级计算机考试、社会无纸化考试及语言类考试等)的设备、信号调试工作。
八、积极与二级学院沟通协调,做好学期课程安排、课程调整通知、临时教学任务或活动、学生自修需要、实验室卫生打扫、实验室开放申请使用等工作。
九、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影音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搞好学生第二课堂建设、日常的校园文化活动等。
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招生、宣传、管理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工作。
十一、负责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方法,为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总体建设目标及发展规划,参与学校公共实验室的整体规划和建设,负责本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制度建设,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完成。
二、积极研究、宣传、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加快推进学校教育现代化,配合学校做好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组织中心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加强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努力提高中心人员的思想和专业素养,提升服务意识。
四、负责中心资产的管理,监督设备购置、使用及报废情况,抓好科学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五、严格执行经费预算,认真审查各项开支,落实好实验室耗材的预算、申报、维修与更换工作。
六、全面负责中心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等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处理预案。
七、加强与各二级学院的协作交流,促进实验室设备的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教学实验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不断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
八、负责本部门对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校外单位的联系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共教学资源的建设规划,保障教学工作正常开展;随时掌握并提供公共教学资源运行数据和状态,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科学、长效的建设方案或改造意见。
二、负责公共教学资源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维护管理和组织实施,以及日常维修维护所需耗材的预算、申购,维修与更换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三、负责落实好科室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处理预案。
四、负责协调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实验室、智慧教室使用调配,保证公共资源运行合理,提高使用效率。
五、落实完成实验室数据上报、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大型活动和考试技术保障工作。
六、负责组织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考核,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七、及时向中心领导提供公共教学的使用管理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八、负责对任课教师使用公共教学设备技能及技术和信息化素养提升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网站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十、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管理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方法。布置、检查科室内各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考核本科室人员的工作情况。
二、参与制定中心实验室规划建设方案,组织落实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推动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考核,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工作,保持洁净、文明的教学环境。
五、充分利用影音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搞好学生第二课堂建设、日常的校园文化活动等。
六、落实好实验室耗材的预算、申报、维修与更换工作。
七、落实完成实验室数据上报、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大型活动和考试等技术保障工作。
八、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事务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做好行政相关事务性工作,协调各部门和本部门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部门文书工作,完成各类文件的起草和部门宣传等各类稿件的撰写,参与各类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制定工作。
三、做好学校信息报送及各类会议会务工作,完成各类会议记录及各类统计报表的填写报送工作。
四、负责中心档案工作,完成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复印、分发、处理、归档等工作。
五、协助学校设备管理员,负责部门设备的验收、登记入库、清查工作,中心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分类登记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清查,做到库存设备账务相符,设备出、入库清楚。负责计算机基础实验室、智慧教室、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及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耗材、备用设备与工具的建账、保存与管理以及各类消耗材料的领用和发放工作的登记。
六、负责中心年度预算申报及执行工作,负责完成各种账目的报销、转账工作。
七、负责中心全体人员考勤工作。
八、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实训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校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规范及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教学计划需求,做好各类项目的实验室开放安排工作。
二、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各部门需求,整理、分析、提供数据工作,结合全校实验实训室实际情况,进行管理政策研究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负责全校实验实训室数据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处理、上报工作。每月统计参加实验室开放工作的专职教师的工作量积分,校内外兼职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费用的核算、报销工作。
三、负责汇总、存档每学期的实验室开放情况,协助审核各学院(中心)的实验室开放情况和实施效果;协助推进实验室资源共享,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率。
四、负责全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联合多部门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并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整理、提供实验室安全材料,撰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并进行实验室安全平台填报和管理工作,及时督促整改,跟踪整改完成情况,形成闭环管理。负责安排、接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检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安排实验室人员提升业务能力的相关培训工作,并参与实验室规划与建设论证工作。
六、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专业实验室、基础实验室、实训教室。
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放在第一位。要不断深化实验室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四条 学校的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必须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环境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实验室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应配备实验指导人员,完善实验教学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要承担相应的实验室开放任务。
第六条 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综合能力的培养。不断开发新的实验项目,特别是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第七条 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 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 建 设
第九条 实验室的设置,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和环境;
(三)有配套的仪器设备;
(四)有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管理队伍;
(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有科学合理的论证方案。
第十条 实验室建设要以学校的定位、规模、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既要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又要兼顾专业间的交叉与融合,体现特色,避免“小而全”和重复设置。
第十一条 实验室建设规划,要纳入学校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其中场地、设施及大型设备要依据规划的方案纳人学校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和运行、维修费要纳人学校财务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要纳入学校人事计划。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充分考虑专业建设需求,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论证、立项、建设、监督、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学校相关职能处室归口管理,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
第十三条 全校各专业(公共)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由各学院(中心)根据教学需求提出建设方案,组织调研与论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西安翻译学院新建实验室论证书》(附件),并负责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建设经费包括省专项资金、学校预算、企业捐赠等。
第十四条 实验室调整、合并与撤消要根据学校专业调整、教学工作的需要,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第四章 体 制
第十五条 实验室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主管校领导负责全校实验室工作。教务处主管实验室建设,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实际,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各学院开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各学院须依据学科专业特点,梳理实验室现状,整合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多学科、多专业共享的实验教学中心。校院两级实验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统筹安排、调配、使用实验教学资源。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七条 校院两级实验中心及各实验室要做好日常管理,承担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十八条 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及时记录、统计、分析实验室运行情况,准确提供报表统计数据。
第十九条 贯彻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并落实各种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 实验室必须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章 人 员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实验课授课教师(含专职、兼职)负责实验教学过程中仪器设备操作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 实验技术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实验课前的准备、课中辅助、课后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满足教学需求。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确保本院实验室的安全及卫生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应成立实验教学中心,主管副院长兼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中心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人员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抽调。
第二十六条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要负责本院实验室的整体工作。负责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实验教学安排、实验室数据、档案的收集、整理、上报;负责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负责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清产核资、预算申报;负责实验安全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要配合学院开展本院实验管理、技术队伍岗位培训、考核、晋级、奖惩等各项工作;负责定期检查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开放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
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并做好培训纪录。
第七章 考 核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协助人力资源处定期对校院两级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包括工作量和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绩档案,并作为聘任、晋级的重要条件。学校定期开展对实验室的检查,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学校教务处定期对实验室进行评估。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基本条件建设、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承担的教学任务和使用率、实验教学的特色等。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西安翻译学院
实验室建设论证书
实验室名称 | |
实验室建设 项目负责人 | |
所在学院 | |
联系电话 | |
填表日期 | |
实验室名称 | |
实验室性质 | □教学 □科研 □综合 |
□基础 □专业 □其他 |
实验室建设类别 | □实验室新建 □实验室扩建 □实验室改建 |
□设备新增 □设备更新 |
实验室地点 | 地点 | 面积 | 间数 |
| | |
辅助设施 配备 | 是否需在现基础上改建 | 建设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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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来源 | 学校自筹 (万元) | 省专项资金(万元) | 其他(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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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 (万元) | 设备购置 (万元) | 配套设施 (万元) | 改扩建工程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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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目开设 | □新增实验项目 □原实验项目升级 □原实验项目 |
人员配备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人员类型 (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 专管或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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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
拟建设实验室的必要性 | |
拟建设实验室内设备主要技术指标与功能 | 1.系统组成及功能 2.主要技术指标 |
拟建设实验室的主要用途和适用专业、课程及使用率 | 1.面向专业 2.面向学生数 3.拟开设实验课程、实验项目、课时及开设学期 4.使用率(在实验室上课的周学时/40*100%) |
本校是否有同类实验室、设备 | 如有,请明确同类实验室间数、设备数量和不能共享的理由 |
安装场地满足条件 | (水、电、气、网等是否齐全)、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涉及放射源物品和剧毒品等危险性材料 |
使用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 |
拟建设实验室开放共享实施方案和共享承诺 | |
专家论证意见 | 邀请3-7名单数校内、外专家。经费预算50万元(软件购置3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邀请至少3名校外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论证由各学院组织,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 |
专家组 成员 | 姓名 | 职称或职务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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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网络信息处意见 | 如拟建设实验室设涉及信息化建设相关内容,需由网络信息中心签署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科研处 意见 | 如拟建设实验室设为科研实验室,需由科研处签署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基建处 意见 | 实验室建设场地、结构是否符合建设安全标准。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采购服务中心意见 | 采购器材是否符合安全、金额标准。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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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实验室利用率,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完善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进行的开放。学校的所有实验室均面向学生免费开放。
第三条 按照“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将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引入实验教学、将教学及科研成果转化成实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的类型分为:课内(外)实验项目、教科研实验项目、自选自拟实验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实习(训)项目、1+X项目等。
第二章 开放的形式和内容
第五条 实验室开放结合实验性质、目的、意义、手段、条件、效果等因素,按照全天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等形式进行。学校鼓励各学院(中心)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或创造条件,争取实验室全天候开放。周末、节假日的实验室开放,根据实验内容和实验所需用设备、申请学生人数等情况,由各学院(中心)进行具体安排。
第六条 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公布实验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实验室开放要根据不同层次、类型学生的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对于低年级学生,以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对于高年级学生,可重在培养其创新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实验室开放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及核算教师
教学工作量积分;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统计开放学时、审核工作量及报、
费用;各学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 各学院在每学期初,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报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每月底报送本月开放情况及下月开放计划(若原计划有调整)。各学院(中心)定期公布实验室开放项目。
第九条 实验员(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验项目内容和学生人数做好仪器、设备、耗材等实验准备工作,并对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学生进行考勤台账管理。
第十条 学生可按照班级、团队、个人的方式,至少提前一天提交实验室开放申请。每次开放,须经辅导员、指导教师、综合办、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开放。个人申请成功后,无故缺席2次以上者,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最低参与人数由各学院(中心)根据实验室容量设定。
第十一条 各学院(中心)应严格按照提交的《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1)内容进行开放,且按要求统计工作量,未经签字许可的实验项目不得开放,已开放的,不计算工作量。
第十二条 各实验室须做好开放记录,建立实验室开放工作档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实验室开放项目一览表、《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1)、《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2)、《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表》(附件3)、实验报告等材料。
第十三条 各学院(中心)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向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提交《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附件4)。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十四条 各学院(中心)于每年12月底前,编制年度实验室开放预算,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交财务处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第十五条 教务处、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中心)的实验室开放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六条 学校围绕实验室开放工作,安排进修、培训、交流、学习,并在硬件建设和政策机制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一)专职教师指导实验室开放工作量,按积分统计。标准按《西安翻译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现行)执行。
(二)兼职教师指导实验室开放工作量随当月课时费发放。指导费用=课时费标准*开放课时数*0.6,且每次指导不低于25人。
(三)管理人员仅统计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量,管理1-3个开放实验室,按20元/次计(开放时间5小时内计一次);管理4-6个开放实验室,按40元/次计;管理6个以上开放实验室按60元/次计;周末按50元/次计(不另计实验室开放个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制度》(西译院发〔2018〕129号)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
2.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3.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表
4.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
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 人信息 | 姓名 | | 班级 | |
联系电话 | | 参与人数 | |
申请内容 | 实验室名称 | |
所需主要设备 | |
开放内容 | |
预约时间 | 日期 | |
审核情况 | 辅导员 | | 指导教师 | |
综合办主任 | |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 学院主管副院长 | |
执行记录 | 管理教师 | | 执行具体时间 | |
指导教师 | | 设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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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 人信息 | 姓名 | | 班级 | |
联系电话 | | 参与人数 | |
申请内容 | 实验室名称 | |
所需主要设备 | |
开放内容 | |
预约时间 | 日期 | |
审核情况 | 辅导员 | | 指导教师 | |
综合办主任 | |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 学院主管副院长 | |
执行记录 | 管理教师 | | 执行具体时间 | |
指导教师 | | 设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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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进行实验室开放,需提前一天申请预约。2.申请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室,由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审签;申请专业实验室,由所属学院主管副院长审签。3.本表一式两份,实验室管理部门、综合办各留存一份。
附件2-1
XX学院(中心)XX学年X月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签字:
教学副院长签字:
综合办(中心)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2
XX学院(中心)XX学年X月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开放具体 时间 | 学院 | 实验室 名称 | 开放内容 | 人数 | 学时 | 指导 教师 | 类型 | 是否统计工作量 | 实验室 管理人员 | 是否统计工作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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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同一实验室名称在不同时间开放,所有信息务必再次填写,不能只在开放时间信息格内加填;
2.请各部门按开放计划安排具体开放时间,每月底将本月实验室开放工作量等相关资料报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
附件2-3
XX学院(中心)XX学年X月实验室开放兼职指导教师费用统计表
序号 | 工号 | 姓名 | 课时费标准 | 系数 | 开放课时数 | 金额(元) | 劳动/劳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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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2-4
XX学院(中心)XX学年X月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费用统计表
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表
所在部门 | | 所在班级 | |
开放时间 | | 指导教师 | |
参与人员 | |
实验室名称 | | 使用设备 | |
开放内容 | |
附件4
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开放
总结报告
单位名称:
学 年:
填报日期:
一、开放情况
(说明:明确本学年实际参与实验室开放的课时、专职指导教师、兼职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的数量)
二、开放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
(说明:效果较好的实验开放内容、开放方式及管理模式、通过实验室开放取得的成效)
三、经费使用情况
(说明:兼职指导教师费用、管理人员费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
四、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问题
2.改建措施与建议
五、其他说明
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中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级领导、二级学院(部)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二级学院(部)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实验室、岗位及个人。
第四条 二级学院(部)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部)及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制,并分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与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学校设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由分管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落实国家及地方行政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指导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责任体系、运行机制和应急预案。
2.审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指导督促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
3.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及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等重大事项。
4.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
5.聘请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分析评估各项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开展安全事故技术鉴定等工作。
6.负责对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7.协调、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第七条 教务处、保卫处、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分工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1.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完善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布或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必要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2.保卫处主要负责实验室消防、安防等日常安全管理,实验楼内消防设施及设备的配置,安防设施及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组织实施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3.基建处主要负责建立实验室用房(包括新建与改造) 相关建筑结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工作流程;对用户单位提出的改造施工方案是否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及原有水电暖线路等进行可行性审核;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筑安全和建设环保的规定及建设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第八条 二级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为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
1.负责协调做好实验室安全的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的建设,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2.组织、督促教师做好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的申报工作;
3.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4.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第九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是所管理实验室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所管理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为:
1.结合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健全所管实验室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值班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危险化学品台账(库存、领用及使用记录等)、贵重仪器设备机组运行记录、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等实验室安全档案。
3.定期、不定期做好卫生和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4.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有承担安全教育、告知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对在本实验室工作的学生,更要使其掌握本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细化隐患整改的方案、时间、措施及责任人等事项,经常性地开展本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
第十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二级学院(部)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规划、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教职工参加实验室安全学习与培训,提升教职工安全保护和应变处置能力。
2.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微信、微博、手机APP、视频、网络等)或培训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
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月、实验室安全评估、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展板等多元化手段,全方位、多空间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安全防护技能。
第十二条 实验室准入制度。
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二级学院(部)和相关部门需根据本学科使用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所在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水电安全管理
1.实验室要加强用电、用水的规范化管理,进行改扩建时,新的用电系统建成后,废弃不用的旧线路、装置应立即拆除,大功率设备的用电应经过动力处的审批通过后方可接入,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串联插线板、超负荷用电、擅自改动电源设施或随意拆修电气设备,同时须定期检查实验室上下水管路,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产生的安全隐患。
2.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
3.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
第十五条 安全设施管理
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建立实验废水处理系统,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条 实验室内务管理
1.每个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统―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
2.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3.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二级学院(部)和相关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二级学院(部)和相关部门必须保留―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部门办公室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5.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要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6.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五章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
第十七条 加强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
1.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经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
2.二级学院、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每次检查结束后,二级学院须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予以网上通报。
3.教务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教务处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将进行封门,直至整改完成。
第十八条 安全隐患整改
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
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所在学院、保卫处、教务处报告,并采取措
施积极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及教务处。事故所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交保卫处及教务处,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条 对因各种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迅速、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实验室正常运转,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保障实验室人员安全、维护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秩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前提下,让学生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对实验室可能引发的灾害性事故,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掌握正确的应变措施;确保实验室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二、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
三、本预案为本校专业实验室、基础实验室所涉及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基础参考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专业化、具体化实验室应急预案。
四、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和各部门分别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逐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并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五、事故处理程序
(一)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施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根据安全事故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或119求助;同时立即向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报告,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上报分院领导。
(二)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保护现场,分院迅速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分管领导和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
(三)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成立的实验室应急事故领导小组应及时、妥善指挥现场施救工作,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六、应急措施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现火情时,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1.若发生火灾,第一时间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切断火源和电源,并立即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源。
2.迅速查看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诱发次生灾害。
3.若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黄沙等灭火。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4.若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根据火势情况立即向学校保卫处(85891127)或消防部门(119)报警。
5.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向校医务室(85891159)或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如有未到人员应尽快确认其所在位置。
(二)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3.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三)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
治疗。
2.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七、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事故的总结整改及善后处理
(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保卫处与仪器设备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二)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九、本预案由各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须参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制订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执行。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是学校公共类实验室、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有对学校公共类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奖励处罚的职能。
第三条 各级领导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条 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制定本中心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组织、协调、督促各下属科室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根据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的实验安全工作计划开展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室应设定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协助各科负责人具体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安全违章行为。
第五条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认识,确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检查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技术安全工作档案。
第七条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第二章 消防安保
第八条 各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
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非应急状况下,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
有序,保持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第十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对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二条 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实验室应定期对电源、水源、火源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实验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要有记录,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安装接地装置,对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第十四条 实验室外部通道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需要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十五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门窗,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清查设备。任课教师要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实验室应采取适当的防盗技术手段,安装必备的防盗设施,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尽心尽职,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做好实验室防盗安全工作。一旦发现盗窃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保卫处上报。
第三章 仪器设备安全
第十七条 实验室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持良好的性能准,并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学校有关部门停水停电的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应提前对设备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或
减小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前需制定切实可行
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上机时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用完设备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遵守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阻、纠错直至拒绝其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 设备及其附属的安全装置,未经申报批准,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确需拆卸或改装时,应书面请示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并报请科室备案,方可实施。
第四章 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事故,应立即报保卫处。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有权禁止实验室使用。凡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要采取相应的限期整改措施,经各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了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将予从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安全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处理意见。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年终考核给予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一贯遵纪守法,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实验室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排除险情,避免学校财产损失者,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防止公共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转和公共实验室安全,结合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人员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西安翻译学院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等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公共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公共实验室分布于东校区、西校区、译创国际大厦教学区,包含机房、语音室、智慧教室、触摸屏及多媒体教室和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等教学设备,仪器种类繁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突然停水、停电
因负荷过大、施工、事故,公共实验室经常会发生事先无通知的停水、停电事件。
(二)火灾
科技楼内各层遍布各种用电仪器设备、尤其是机柜箱等各种设备散热、通风等情况:
1.忘记关闭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三)渗水
1.教学楼层因雨天渗水,损坏机柜内机顶盒、交换机等教学设备;
2.水管、暖气管道老化爆裂;
3.雷雨天忘记关闭窗户。
(四)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3.湿手触摸电源线;
4.电源线或电源插排置于地面,被水浸湿。
二、 公共实验室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春华
副组长:邢吉 沈进
成员由东校区、西校区、译创国际大厦教学区各公共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公共实验室的安全检查、现场急救、保护 现场、事故处理、数据报送等工作,处置公共实验室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处理日常稳定安全工作,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 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共实验室安全稳定,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三、公共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突然停电、停水应急处理预案:
立即停止教学和实验实训工作,关闭水源和电源以防通电、通水时发生意外。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公共实验室。
夜间突然停电时应保持镇静,辨别疏散方向,安全有序地转移到室外(教学楼道内走廊安装有应急照明灯),并立即通知学校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园动力服务中心。应携带应急照明灯或手电筒进入公共实验室,关闭水源和电源等,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公共实验室。
(二)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火灾发现人员要保持镇静,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
2.迅速按照学校的应急总预案中说明报警;
3.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疏散其他人员;关闭门窗防止火势蔓延;
4.对于初起火灾应根据其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具进行灭火。
(三)渗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人员根据渗水原因,关闭水管或窗户,或立即通知学校总值班及后勤集团值班人员关闭相应区域的上水管总阀,同时通知公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前往现场;
2.主动组织人员清扫地面积水,移动浸泡设备及物资,尽量减少损失。
(四)公共实验室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首先实施人员救护,及时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物体挑电线;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尽快联系学校医务所专业人士救治。
(五)不可抗力事故应急预案:
对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公共实验室现场人员应迅速组织、指挥,及时有序地疏散相应人员,对现场已受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并向学校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在学校处置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的指挥下,进一步组织疏散、抢救受伤人员或进行自助自救,并作好善后工作。
四、 公共实验室事故调查与处理
(一)公共实验室安全事故等级
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实验室安全事故分为 A 级事故、B 级事故、C 级事故。
具体分类标准为:
1. A 级事故: 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比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2. B 级事故: 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除各实验室外还需学校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3. C 级事故: 指事态简单,凭借公共实验室或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二)应急响应及事故上报
公共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要坚持“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的基本原则,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伤亡事故。请求指示或由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对因人为原因造成公共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本预案由西安翻译学院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以重点检查和专项整治为载体,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守底线,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学院有关文件为依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一、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春华
副组长: 沈进 邢吉
成 员: 刘林林 王刚社 王国林 许欣 樊聪 马昭 张敏 刘莎 杨维平 李杨 邢小龙 郭晨 闫鹏 张亚蛟 马书砚 王亚俊 郭宁 邓斐 杨建雄 张元国 周勃 姜炎 王梦婷 李昊阳 王琛 陈晨
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中心安全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
3、随时了解下属部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4、协调各部门安全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
5、定期召集小组成员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6、保证安全工作中人员的安排调整;
7、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调动部门人员解决问题。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落实全局工作;
2、随时了解自己部门的工作情况,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查实安全漏洞,督促各实验室管理员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与组长协调,保证公共类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财产安全,人员安排及时到位;
4、定期检查科室管辖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向组长汇报,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5、遇突发事件时要担当应急方案所述职责,并配合组长处理问题。
(三)成员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落实安全工作;
2、配合各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3、监督实验管理员做好设备仪器管理管理工作,应根据课程安排和实验要
求,做好实验室使用的一切准备工作,提前十分钟上班,开启电源,检测电压稳定正常时,开启服务器,接通计算机系统,保证课程的顺利进行。
4、注意检查实验室的工作环境(温度、湿度),随时观察实验室设备运转情况,遇电压不稳等特殊情况,应果断采取措施。下班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5、定时检查实验室管理员填写的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并详细记载设备损坏、学生违纪和指导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定期向副组长提交实验室安全情况报告。
6、配合实验室管理员检查保养维护实验室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疑难故障应及时报安全小组领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共实验室内校园网和现代化教学设施的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所导致安全事故,确保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办公室应把设施安全管理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形成长效机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各办公室应切实加强相关教学设施的例行安全检查。每学期结束前,应安排人员对所辖范围的教学设施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防患于未然。学期中以及假期应对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加以全面部署,把安全管理列入办公室日常工作之中。
三、各办公室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对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者,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各办公室应加强教学场所钥匙管理。教学场所钥匙按管理需要由科室负责人分配,并记录在案。严禁私自配制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遇有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并采取补救措施。
五、各教学场所管理员每天上班时,应对设施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电源、门窗等是否关好(加锁),确保安全措施全部到位后方可离开。
六、各教学场所管理员发现有安全设施损坏必须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最大程度保证教学设施的安全。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自觉遵守本规定。
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并帮助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意外情况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并在最短时间消除火情。
三、加强防盗意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在实验室逗留。最后人员离开时,须检查室内设备、照明、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一切检查妥当后方能离开。
四、设备运行时,严禁私自打开教师讲台的后门连接线、拆线。如用电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工作人员处理。
五、各实验室应加强教学场所钥匙管理。教学场所钥匙按管理需要由实验室负责人分配,并记录在案。严禁私自配制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遇有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实验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管理人员要注意检查电路,测量接地电阻,确保电器各项性能都达到安全用电的要求。
七、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各种设备运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记录。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解释负责。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发生,加强公共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实验室教学任务的正常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共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入公共实验室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 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四条 公共实验室设置消防安全负责人,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公共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卫处负责对公共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公共实验室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和学校实验室消防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2.建立健全的公共实验室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
3.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制,不定期检查公共实验室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4.负责做好公共实验室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笫六条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成立以保卫处为主的义务消防队,协助公共实验室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七条 公共实验室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公共实验室
安全负责人对电器设备、线路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更换,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动力处,私接、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第八条 公共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等物品,如需使用,应报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有关部门和保卫处审批,经批准同意后, 方可使用。
第九条 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实验室加强巡逻。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人员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掩埋和占用室外消火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通道。各种位置如需添置、更换消防器材,应通知保卫处,统一配置、更换或维护。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方位。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 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 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处理火灾亊故工作成绩突者。
2.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故发生,事迹突出者。
3.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公共财产亟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4.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5.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绩效;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由学校财务处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绩效。造成
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公共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主要场所,为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和公共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学生的人身安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共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校长、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公共实验室负责人逐级负责制。公共实验室设立安全负责人承担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安全负责人名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在公共实验室内张贴。
第十七条 公共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逐级检查制度。公共实验室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并具备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各公共实验室在坚持日常检查的同时,应特别作好假期和期末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要成立专门小组检查公共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查验安全记录。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共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公共实验室负责人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空调管道、暖气管道无打火或液体滴漏,设施坏损现象。要保持公共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
通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公共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占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要加强对学生实验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学生进入和离开公共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则。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公共实验室安全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指导。学生在公共实验室内严禁给任意电器设备充电,如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公共实验室必须配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如人为所造成事故的(没关闸门、 没拉电闸、 没锁门等),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实行相应惩罚。 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保卫处对公共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监督检查职能,并会同有关
部门每学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立即停止实验意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宣传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形象,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中心教学保障、实验室、智慧教室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现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宣传工作开展,凸显宣传工作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提升宣传工作质量,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发挥我中心在学校提高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作用。
二、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春华
副组长:沈进 邢吉
成 员:刘林林 王刚社 王国林 许欣 樊聪 马昭 张敏 刘莎 杨维平 李杨 邢小龙 郭晨 闫鹏 张亚蛟 马书砚 王亚俊 郭宁 邓斐 杨建雄 张元国 周勃 姜炎 王梦婷 李昊阳 王琛 陈晨
我中心总体宣传工作由杨建雄、许欣组织开展实施,具体由杨建雄、许欣牵头负责。
三、宣传内容及宣传报送程序
(一)会议类
1.党支部各类会议(活动)、中心组学习由宣传委员或支部书记安排党员撰写新闻稿,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同意后,由宣传小组负责上传中心微信公众号,重要会议可向宣传部报送。
2.中心大会或其它类型会议(活动)由部门领导安排人员负责撰写,部门领导审核,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宣传小组负责上传中心微信公众号,重要会议可向宣传部进行报送。其它业务类会议新闻报送按以上所述进行。
(二)荣誉类
凡教职工在教学或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重要荣誉,均需进行专题报道的正面宣传。由职工撰写新闻稿,分别经中心主任审核后,由宣传小组负责上传中
心公众号并报送宣传部;中心获得的重要荣誉根据不同类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撰写新闻稿,经中心主任审核后由宣传小组负责上传中心微信公众号并报送宣传部。
(三)学术会议类
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重要培训,由参加人或负责人撰写新闻稿,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核后由宣传小组负责上传中心微信公众号,重要会议可向宣传部报送。
四、新闻报送要求
1.新闻稿时间、地点、数字等重要细节表述准确,文字内容完整,语句表述连贯、无错字别句;
2.新闻稿要图文并茂;
3.各类新闻除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外,重要活动或会议要报送宣传部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宣传。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目前已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了,要认识到做好宣传工作对于加深学校领导和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对我中心了解熟知的积极作用,要切实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积极部署、周密谋划、狠抓落实。
2.强化平台建设。各类宣传离不开宣传平台。宣传小组要做好我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现有平台建设,尤其是作为窗口服务单位,个人的言行代表中心的形象,希望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3.增强宣传意识。中心各部门要增强宣传意识的培养,在平时的工作中善于 发现新闻点,善于将开展的工作宣传报道出去。宣传报道要及时迅速,文字要精练,配图要美观大方。
4.加强宣传保障。对重视宣传报道的中心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撰写新闻稿件达到一定字数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财产安全制度
为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工作。特作如下规定,请中心人员自觉执行。
一、禁止在教学区域内吸烟。
二、新增的大功率仪器,使用前要确认本室电线负载是否超载,严禁用导线作保险丝。
三、离开教室时,管理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关掉电灯,关好门窗。
四、发现门窗有破损或者有漏雨漏水的地方,应马上报告,及时处理。
五、教室钥匙不得私自出借,发现教室钥匙丢失,立即上报另换新锁。
六、对违反本制度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各中心管理人员每周自查一次三防工作情况并登记自查结果。
八、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每年的“清明”、“五一”、“端午”、“十一”、“中秋”、“期末”、“开学”的各项检查工作。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材料领发制度
一、本部门配件材料保管员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登记、上帐、造册,并掌握不同设备的配置。
二、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配件备用计划,有领导批准后方可向资产处统一领取备品。
三、配件领回后,保管员应及时上帐、登记,做到帐物一致。
四、各管理员领用时必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以旧换新,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五、对于价值较高的配件,硬盘、主板、显示等配件更换时,领用人应向主管领导申请损坏的原因,须领导同意后方可领用。
六、保管员应坚持以旧换新的领用的原则,对于收回旧配件也应做到妥善保管,达到账面新旧配品平衡,出现差错有保管人承担责任。
七、凡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将配件占为私有,一经查出按校规严肃处理。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一、公共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的固定资产保管员负责建立总账和分类账进行登记管理。
二、各办公室所用设备由本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领用设备和办公用品需到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固定资产保管员处履行签字登记手续,固定资产保管员每学期至少核查账物一次。
三、固定资产应做到账物相符,与学院固定资产设备数据库相符。
四、公共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得私自外借,确需外借时要办理相关手续,明确外借登记批准人、借用时间、借用单位及借用人。
五、内部办公室间的设备转移变更需向相关固定资产保管员报告并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设备及配件拟报废时需填写报废申请单,按程序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后配套存放,保证设备的完整性。
七、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因违章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大型设备的购置及管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属于学校财产,它是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 物质条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凡因责任事故丢失、损坏仪器设备,责任人均应赔偿经济损失。
二、全校师生员工都应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保证其完好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发生。
三、 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但被损坏设备经修复能达到原有使用性能的,应由责任人赔偿维修费;若确无修复价值使其报废者,原则上应由责任人按照整机原值进行赔偿。
四、因责任事故致使仪器设备丟失者,一般仪器设备按照原值以及使用年限进行折价赔偿,可供个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按照丢失时的市场价赔偿。
五、赔偿金由当事人按照要求期限向院财务处一次交清,若延期不交,可从个人工资、奖学金、助学金中及其它收入中予以扣除。
六、因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在对责任进行经济赔偿处理的同时,还应按有关制度和法规规定,追究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设专人保管,分类登建帐目或领用登记薄,做到帐、物相符;公共实验室应建立定期抽查制度。
二、借用低值仪器或工、量具时,借用人必须签名,并注明归还日期,按期归还。
领用材料时,需经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同意,领用人必须写清用途、数量并签名。
三、购买的物品中,单价不足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低值仪器设备,实验室应单独建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实验室购买“院控物品”应在学校有关部门办理准购手续。
五、保管人员应力求稳定,必须更换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核实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对低值仪器及工、量具每学年全面清查一次,将清查结果清单保存。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档案的内容
1、实验室管理和建设部分
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文件;实验室设置及主任任免文件;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实验室建设计划申报材料;实验室评比、总结材料及证书;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工作计划;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室技术开发及研制实验仪器设备图纸和验收报告;实验室安全记录等材料。
2、实验教学部分
课程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表;实验项目卡片;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考核办法、试卷及实验成绩、实验室开放记录。典型的实验报告; 学生实验成绩登记表;开出实验记录;有关实验教学的记录报表等;实验教学方法 研究(论文)、文字材料等。承担有纵向及横向课题的相关实验室,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要妥善保管,定期存档。
3、实验室仪器设备部分:
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技术资料;维修使用记录;借用登记记录;消耗材料领用记录;仪器设备的购置报告;仪器设备报废调拨单;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使用、检修、标定故障记录等。
二、实验室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关的实验室专职人员、教师和管理、研究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事项记录,并提供给档案管理人员。
3、各单位要有专人(或兼职)负责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4、各单位对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编目整理、归档保存。如需借阅应办理手续,并及时归还。
5、撤并的实验室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移变,保存工作。
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简介
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前身是创立于1996年的原电教科计算中心实验室,2005年西安翻译学院晋升为本科院校后,学院进一步加大了对实验中心的投入,隶属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管理,随着学院的发展和中心的壮大,2012年成立实验实训中心隶属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管理,2018年学校机构改革,并入工程技术学院与工程技术学院实验中心合并,成立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采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从而为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一步建设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立足于本部门,服务于全校”作为指导思想,为学院提供优质化、规模化的计算机服务平台。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实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实验面积迅速扩大,仪器设备数量和质量快速提高,管理理念亦与时俱进。中心实验室现有使用面积达到59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数2433台件,总价值近两千万元。2020 年 6 月份被评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中心承担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任务,是全校非计算机专业教学、科研基地。此外中心还承担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学位英语、计算机考试、商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各类考试任务;为学生毕业设计以及各种创新和竞赛活动提供实验环境。中心每年训练学生人数12500人,年实验人时数4250000学时。实验室的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为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和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型创新人才,中心还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与企业深度融合建立双创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构建基于仿真+全真+企业真实运营的跨专业实训教学环境。目前,经过几年的努力,实验中心已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以确保实验中心的一切 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以科研促教学并带动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是计算机中心始终如一的宗旨。近几年,计算机中心承担或合作承担完成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 目 1 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0多篇,获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10项。这些科研成果的取得为教学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基础。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实行以计算机教学责任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先进的教育技术,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方法和手
段,确保教学的中心地位不动摇,有力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我院学生在全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一、二级考试中一直保持较高过关率。实验中心师资队伍配置合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良好的教学条件促进了学院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职责
一、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教学辅助及机房管理工作。
二、维护好计算机设备的硬件、教学软件以及教学辅助设备等,为教学和学生上机提供有力保障。
三、承担各院系计算机基础及部分专业上机实训的教学任务。
四、协助做好各种国家级上机考试的保障工作。
五、做好设备管理工作,不准私用学院设备。
六、完善各种借用手续,做好财产登记工作。
七、定期检修设备,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做好防火、防盗、突发事件处理等安全工作。
九、做好全校各处、室,所有办公、科研等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机房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按请假规定办手续,工作时间因故离开,必须说明去向。
三、上班后工作服装穿戴整齐,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
四、上课前工作人员要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所需设备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保证每个教室的设备的正常使用率为100%。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定。
五、使用精密仪器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使用。
六、计算机设备要登记、注册、编号、分类,设备如有损坏要报告、登记,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相关规定赔偿。
七、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完好率。
八、机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计算机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九、非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室,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的人员,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持其清洁卫生。
十、利用业余时间加强专业课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及管理水平,定期考核。
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和贯彻学校关于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好教学辅助及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二、维护好计算机设备的硬件、教学软件以及教学辅助设备等,为教学和学生上机提供有力保障工作。
三、协助做好各种国家级上机考试的保障工作。提前做好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
四、做好设备管理工作,不准私用学院设备,完善各种借用手续,做好财产登记工作。定期检修设备,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突发事件处理等安全工作。
五、做好全校各职能处室(馆、所)所有办公、科研等计算机设备(软件)的维修及维护工作。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钻研,不断更新和充实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七、加强各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对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障正常教学。
八、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各班级按规定严格遵守卫生制度,进行每日卫生打扫,设备整理等。
一、各上课班级在下课时应保持机房内卫生整洁:
(1)地面上无脏物,地板上无污迹。
(2)正常关机,不得强行关机或直接拔掉电源线。
(3)设备摆放齐全:电脑桌紧密相连;电脑有序而置,排放一致;凳子整齐放在电脑桌下面;键盘放进抽屉,并推至电脑桌里面。
(4)各班班长应在上机前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作班级考核依据。
二、值日生应在每日第二大节、第四大节课以后,对设实验室进行打扫与整理。
(1)进行卫生清扫时应特别注意电脑桌之间及桌子底下的卫生死角,清扫完以后用清水拖一到两次。
(2)再次检查设备是否关闭,并进行及时的关闭、切断电源。
(3)关好门窗,拉拢窗帘,切断一切电源。
(4)值日生应认真填写值日记录表,不得作假。管理员协助,共同搞好机房卫生。
三、实验室管理员应每天给机房换气通风,定期用紫外线消毒灯、空气净化器给机房进行空气消毒;定期给键盘、鼠标、台面用1:250的“84”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并做好记录。
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学生上机守则
一、上机前准备好上机时所需的一切物品:书、笔、纸等,并自备鞋套;不准带与上机无关的东西进入机房。
二、按时上机,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向老师请假 。
三、学生上机必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教师和机房管理员的调配;进入机房的学生、学员未经允许不准乱动室内任何设备。
四、保持机房安静、整洁,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走动,走出机房要向指导教师请假。
五、不能把食物带入机房,不准乱扔纸屑,不准在桌、椅上乱涂乱画,不准玩游戏,不准设置密码以及删除硬盘中的文件。
六、每次上机如实填写上机报告和上机登记表。
七、遇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机房管理员安排,爱护计算机及其他设备,不准拆卸计算机及调换计算机硬件设备。
八、如需要使用移动存储设备进行拷贝的同学,须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
九、上机结束后按操作顺序关机,并将桌椅、键盘等复位;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十、凡损坏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应照价赔偿,凡违反上机守则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数字语言实验教学中心简介
多媒体数字语言实验室建立于2002年,是我校省级“数字语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要分室之一,主要承担我校外语类听说实验教学任务。多媒体数字语言实验室共 21 个,其中 Newclass 多媒体语言实验室 13 个,蓝鸽多媒体语言实验室 8 个,可使用总面积为 2310 平方米。现有各种实验终端及相关附件1092台(件),可承担多媒体情景数字语言实践教学任务。
经过多年的建设,逐渐形成了由“基础训练”、“技能技巧训练”、“模拟与实践”三大实验教学板块组成的语言实验教学体系,该体系涵盖了“语音”、“模拟导游”、“口译”、“笔译”、“视听说同步训练”等15个语言学习过程中重要的实验教学环节,为外语翻译教学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实践训练。完全满足外语翻译等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需要。
实验室教学全部由专职教师完成。另设有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多媒体数字语言实验室教学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并指导师生正确使用语言实验室设备。近年来技术人员逐步建立并完善考试系统,充实题库建设,能够完成客观题的自动阅卷,主观题能够保存电子文档,口语考试保留录音文件。我中心多媒体语音室还承担学校亚欧学院的各种小语种考试,(俄语,西语,法语,韩语,德语各语种的四八级国家级考试)。多媒体语言实验室为我校突出服务经济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上,起着重要作用。2009 年 9 月,数字语言实验中心被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多媒体语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语言实验室是学校语音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其它学科教学、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室内设备,损坏设备需酌情赔偿。
二、需要使用多媒体语言实验室的单位,必须先提出申请,经各自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将申请交至公共实验室中心,由主管领导统一安排使用。
三、多媒体语言实验室使用者,都应经过培训,掌握操作规程,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管理人员在课间应到实验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课后应关闭主机、空调等设备电源,关闭门窗后方能离开。
四、在多媒体语言实验室上课的师生,进入教室前必须穿戴鞋套,按规定座位就座,使用本座位专用的分机和耳机话筒。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携带出室外或调换,违者按照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按违反纪律处理,情节严重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设备。
五、使用语音实验室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与管理人员联系进行检查,严禁私自拆卸各种设备。如有故障不报告,经管理人员发现,即认定为该学生损坏,予以追究。不准在设备、桌椅及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按损坏程度加倍赔偿。
六、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在多媒体语言实验室上课的师生,应在上课前五分钟进入实验室,不准迟到、早退,与语音教学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禁在室内大声说话,喝水、吐痰、扔纸屑。违者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制度又不接受教育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设备并报告所属院(系)进行处理。
多媒体语言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和贯彻学校关于多媒体语音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好教学辅助及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语音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及运行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及时处理设备在使用时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全面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钻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确保语音实验室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四、指导师生正确使用和保养语音实验室设备,避免操作不当使设备出现故障。检查仪器,确保仪器使用安全正确,语言实验室使用、设备维修记录清楚完整,资料管理妥善无损。
五、语言实验室使用完毕,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应对语音实验室进行关闭前各项安全检查。
六、加强语音实验室的防火、防电、防盗意识。下班时注意门、窗、电源、电器是否关好,做好实验室的物理安全防范。
七、加强各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对多媒体语音实验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时维修故障设备,充分保障正常教学。
八、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多媒体语言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爱护语言实验室的各种设备及桌椅,严禁在设备桌椅、墙面乱刻乱画。
二、爱护语言实验室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语言实验室吃食物,严禁乱扔果皮纸屑。
三、不得将水杯、潮湿的雨具带进教室内。
四、语言实验室及走道内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
五、不得随意动用教师控制台上所有的设备。
六、不得动用未经许可使用的各种设备装置。
七、语言实验室内不得嬉戏打闹,以免损坏设备。
多媒体语言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各班级按规定严格遵守卫生制度,进行每日卫生打扫,设备整理等。
一、各上课班级在下课时应保持实验室内卫生整洁:
(1)地面、桌面无垃圾,地板上无污迹。
(2)设备摆放齐、全;电脑桌紧密相连;电脑、耳机有序而置,排放一致;凳子整齐放在电脑桌下面;键盘放进抽屉,并推至电脑桌里面。
二、值日生应在每日第二大节、第四大节课以后,对实验室进行打扫与整理。
(1)进行卫生清扫时应特别注意电脑桌之间、抽屉及桌子底下的卫生死角,清扫完以后用清水拖地一到两次。
(2)值日生应认真填写值日记录表,不得作假。管理员协助,共同搞好机房卫生。
三、实验室管理员应每天给教室换气通风,定期给键盘、鼠标、台面、地面用1:250 的“84”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并做好记录。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简介
西安翻译学院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是集外语教学、文化体验、实习实训为一体的多功能教育创新实践平台。中心的设计理念是彰显外语教育特色、突出模拟情境实训、浓厚中外文化氛围、拓展创新思维能力,建设目的是以培养国际化应用型外语人才为目标,助推中外文化交流,打造西部地区集外语情境教学与文化体验为一体的多功能实训基地。通过实境与模拟情境教学和外国文化与生活体验,培养学生的语言应用与交际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与创新创业以及社会适应能力。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2018年10月始建,2019年4月竣工,建筑总面积4560平方米,总投资4000余万元。中心设有演播与报告厅、中外文化体验馆、多语种实境与模拟情境体验实训馆、同声传译实验室、外语阅览室和休闲阅读区等多语种情境教学与中外文化体验功能区域。
位于中心一层的演播与报告厅面积415平方米,为各语种文化体验类小型剧目的演出、演讲辩论活动的开展、各类社团活动的举办,以及中等规模沙龙活动的组织提供场地。
中外文化体验馆位于中心一层和二层,分别是中国文化体验馆、日本文化体验馆、韩国文化体验馆、英美文化体验馆、德国文化体验馆、法国文化体验馆、西班牙文化体验馆和俄罗斯文化体验馆等8个馆,面积分别在105-238平方米之间。各馆均有语言教学与文化体验两个小活动区域。中外文化体验馆为中外文化交流活动提供虚拟仿真平台,满足我校外语类各专业教学、实践和语言文化交流活动的需要,为学生体验外国文化、提升专业技能创造了有利条件。体验馆再现各国文化原生态的环境和氛围,展现中国、日本、韩国、英美、德国、法国、西班牙、俄罗斯等文化的代表性要素,为学生提供感受外国文化氛围和进行外语交流的空间,通过身临其境地体验东西方不同文化这一特别的实践模式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其外语应用能力,促进外语专业的实习实训,从而达到有效提高教学的质量,为社会和地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多语种实境与模拟情境体验实训馆位于中心二层西侧,面积234平方米,分虚拟情景教学和虚拟活动体验两个区域。该馆配备虚拟情景数字资源库和虚拟情景教学微课课件录制系统,旨在为教师拓展数字处理与信息化教学能力提供
虚拟情境教学微课制作工作站,同时也为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日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等应用型专业方向型课程教学和学生外语综合技能实训提供理想的环境和场所,以满足多专业、多教学班的分层外语教学与技能实训需求。
同声传译实验室位于中心三层东侧,面积202平方米,供多语种专业进行口译与同声传译教学、学生进行各种模拟口译实训活动使用。
位于中心三层西侧的外语阅览室和各层的休闲阅读区面积约900平方米,投放各类图书8万余册。这里环境优雅,是外语类专业学生查阅资料和自修学习的理想场所。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自建成使用以来全方位地展现了其设计功能,为外语类专业教学和学生的各类体验与实训活动开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受学生喜爱。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日常教学、科学研究的场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进行的教学、科研活动,必须根据教学、科研部门的计划,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性能的完好。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下,院内单位借用,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及其他事故,要及时登记,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实验中心。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坏,视情节轻重按赔偿制度处理。仪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改装,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六、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未经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可上机操作使用。
七、实验室要加强对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制度,使用有登记。
八、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物品必须建立账、卡,做到账、卡、物一致;仪器设备报废,须经有关专家做技术鉴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实验室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防火、防爆、防漏、防盗安全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存在,确保实验室安全。
十、实验室管理人员在每次实验结束后或下班前,必须坚持实验室的电源、水源和门窗等是否关闭。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管理员岗位职责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具有良好的文化、科研氛围,为了保障其使用效率及教学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
一、管理员按时到岗,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随时做好处理突发问题的准备。
二、加强教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工作记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定期对教学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好室内讲台、设备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四、交接班时务必做好交接记录,下班前关好水电门窗。
五、年底要做好总结工作,完成下一年度耗材、维修费用预算申报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作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及实验室内设施设备的保管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七、管理人员要做到细化工作流程,精化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意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学历、职称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学生守则
一、学生应遵守规则、文明使用,爱护仪器设备;
二、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禁止将水杯、雨伞等物品带入实验室;
三、禁止在场馆内大声喧哗、吃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四、使用前应检查教学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生故障及时向管理老师报告,不得随意拆卸。如发生人为损坏将依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五、学生必须爱护场馆内公共设施及摆放的饰品,不得私自利用教学设备充电,如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将依照学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严禁将场馆内教学设备、饰品、书籍带出场馆,否则将依据学院相关规定给与处分;
七、下课后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各班级按规定严格遵守卫生制度,进行每日卫生打扫,设备整理等。
一、各上课班级在下课时应保持机房内卫生整洁:
(1)地面上无脏物,地板上无污迹。
(2)正常关机,不得强行关机或直接拔掉电源线。
(3)设备摆放齐全:电脑桌紧密相连;电脑有序而置,排放一致;凳子整齐放在电脑桌下面;键盘放进抽屉,并推至电脑桌里面。
二、值日生应在每日第二大节、第四大节课以后,对设实验室进行打扫与整理。
(1)进行卫生清扫时应特别注意桌子之间及桌子底下的卫生死角,清扫完以后用清水拖一到两次。
(2)再次检查设备是否关闭,并进行及时的关闭、切断电源。
(3)关好门窗,拉拢窗帘,切断一切电源。
三、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管理员应每天给机房换气通风,定期用紫外线消毒灯、空气净化器给教室进行空气消毒。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一、体验中心多功能厅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多功能厅要求规范上岗,认真工作。
二、多功能厅及控制室应保持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非本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
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则调试设备,以保证多功能厅现场节目的顺利演出。
四、对于学校安排多功能厅节目的彩排及正常演出,工作人员应做到提前30分钟到岗检查舞台灯光及音响等各设备,方便调试人员调试,保证彩排及正常演出时灯光及音响的现场效果良好。
五、学校各部门需要多功能厅进行演出活动,需提前校官网OA申请,报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档,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六、每次演出活动结束之后,工作人员及时对多功能厅和控制室进行卫生打扫,保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七、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多功能厅卫生管理制度
各部门使用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多功能厅严格遵守卫生制度,节目结束后协助管理人员进行卫生打扫等。
一、各使用单位应保持多功能厅内卫生整洁:
(1)大厅严禁抽烟,地面上无垃圾,地板上无污迹。
(2)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打扫卫生,防止触碰舞台上音响及灯光等设备。
(3)控制室设备摆放整齐、整洁,各准备工作环节保证正常。
二、管理人员应在节目结束以后,对大厅及控制室进行打扫与整理。
(1)进行卫生清扫时应特别注意座位底下的卫生死角。
(2)检查设备是否干净,并进行及时的关闭、切断电源。
(3)各个音响,灯光设备的摆放整齐,保持窗帘,幕布的清洁。
三、多功能厅管理员应定期给大厅换气通风,控制室里调音台,调光台及其他设备保持清洁,确保正常使用。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多功能厅
灯光音响系统管理使用细则
多功能厅灯光音响系统主要用于校级各类学术讲座及二级分院校园文化活动等。为保证灯光音响系统在使用中正常而高效的运转,结合灯光音响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灯光音响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职业责任感。
二、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灯光音响设备属贵重精密机器,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其性能、特点,发挥其最大作用。
四、设备搬运过程中,要小心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五、对各种公益活动的设备使用需求,由部门领导批准使用。
六、灯光音响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的配合各项活动和演出,保证演出效果。
七、除专业技术人员外,灯光音响系统不得交付其他人员私自使用和调试,对无关人员盲目调试所造成的设备损坏,追究其责任并赔偿。
八、对于设备出现的各种无法预测的损坏,首先应上报部门领导,然后征求合理妥善的解决方案。
九、管理人员需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虚心求教,积极创新。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
多功能厅灯光设备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必须注意环境卫生。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环境。
二、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不得在设备设施上乱涂乱画。
三、操作间由专人负责,所有物品未经许可, 一律不得外借。操作间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四、不得损坏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五、注意检查操作间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操作间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六、操作间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监听音箱音量控制。
七、坚持每次活动之后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同声传译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合理化的使用和维护设备,降低设备的损耗,延长其使用寿命。
二、掌握同声传译设备使用手册,培训和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同声传译设备。
三、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使用情况,出现故障及时解决;对于疑难及设备损坏故障应立即联系技术人员处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四、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应当服从管理员、教师的安排,按照要求使用实习实验设备。
五、学生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六、同声传译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并负责日常同声传译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
七、凡违反本制度或不按规定操作程序操作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必须追究经济责任,照价赔偿;对于故意损坏设施设备的则加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西安翻译学院智慧教室管理制度
智慧教室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管理、合理调配及规范使用,确保教室的管理及使用有序、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智慧教室采用中央远程集中控制,任课教师需按照设备操作流程规范使用。
二、智慧教室内软硬件设备的更新、维护、管理和应急处理由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智慧教室的门窗开关、桌椅维护、环境卫生及节能节电由所在学院负责。
三、智慧教室内的教学设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加载安装教学软件,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设备设施;使用时如遇异常情况,可使用主控面板紧急呼叫功能或者通过即时贴联系智慧教室维护人员及时处理。
四、研讨型智慧教室需按照OA系统审批流程使用;非教学时间段使用基础型智慧教室(中午、晚自习、周末等)的学生社团、班团等非教学活动,由所在分院同意报备各院智慧教室维护室后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设备和灯光照明。
五、智慧教室使用期间,因人为原因发生场地设施和器材设备损坏的,将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六、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智慧教室的人员应随手关闭设备和灯光照明。如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非教学时间设备无故运行,智慧教室维护人员有权将情况登记上报,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将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七、爱护教学设备,共同维护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保持设备讲台的清洁;严禁在智慧教室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有权予以劝导、制止,并将情况登记上报;造成设施或设备损坏、丢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八、本规定由西安翻译学院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智慧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智慧教室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场所,包括:多媒体教室、触摸屏教室、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等教学场所,学校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智慧教室的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负责保障智慧教室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正常使用,硬件设备的功能巡检、故障记录、教室内各类电脑设备操作系统的维护、更新。
三、负责对因教师操作不当引起的问题给予及时指导和处理。
四、负责大型考试前的设备、信号调试及大型直播活动(入学教育、节日庆典、播放电影等)的设备故障维修工作。
五、负责做好智慧教室设备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智慧教室使用守则
智慧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设备比较多且精密贵重,对环境和操作的要求较高,为保证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寿命,方便教师的教学生活,特制定多媒体教室使用制度如下:
一、进入教室上课的学生必须衣冠整洁,严禁穿拖鞋、背心等不文明着装进入教室。
二、上课期间,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秩序,严禁窜动、大声喧哗,扰乱正常教学。
三、学生进入教室必须爱护室内公共设施,教学设备学生不得任意乱动,严禁利用教学设备私自充电,如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将依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四、授课老师操作教学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与管理老师联系,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五、坚决杜绝由学生进行操作、开关系统事件的发生,并防止在讲台上放置重、湿、有腐蚀性物品,以避免对设备带来损坏。
附:智慧教室活动申请步骤:
1.提交书面申请,注明使用时间、具体教室编号、活动内容、活动负责人等;
2.提前一天交多媒体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必须按时、按要求使用。使用时,工作人员必须在场并指导操作。
智慧教室学生守则
一、爱护智慧教室的各种设备及桌椅,严禁在设备桌椅墙面乱刻乱画。
二、爱护智慧教室的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将零食、饮料等带入多媒体教室,严禁乱扔果皮纸屑。
三、智慧教室及走道内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
四、智慧教室内不得嬉戏打闹,以免损坏设备。
五、不得随意动用教师控制台上所有的设备。
六、不得动用未经许可使用的各种设备装置。
七、各班班长应在上课前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作为班级考核依据。
八、值日生应在每日末节课以后,对教室进行打扫与整理,清洁工具一律放于指定位置。
九、各班级按规定严格遵守卫生制度,进行每日卫生打扫。
关于多媒体、触摸屏、智慧教室等信息化教室报修流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综合办:
多媒体、触摸屏、智慧教室等教室是全校师生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在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教学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顺利对多媒体、触摸屏、智慧教室等教室的维护及维修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管理,充分、合理地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服务质量,保障正常教学。现将报修流程通知如下:
第一、电话报修
请通知各位老师在使用教室设备出现故障时,按照操作台上张贴的电话号码,第一时间与各楼管理老师联系,以便及时处理故障。
教学楼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号楼 | 李昊阳 | 85832776/15309252534 |
2 号楼 | 周勃 | 85898987/13484580998 |
3 号楼 | 闫鹏 | 85898986/17868852807 |
4 号楼 | 张亚蛟/陈晨 | 85898986/17803473468 15809215740 |
5 号楼 | 郭宁/王亚俊 | 85898548/13992890626 85898548/15802960451 |
6 、7 号楼 | 刘林林 | 85895923/13488311763 |
8 号楼 | 王刚社/王琛 | 85898979/13572405999 18167968965 |
9 号楼 | 杨建雄/杨维平 | 85898981/13720755238 15291813382 |
10 号楼 | 王国林/马书砚 | 85898550/15929440664 15829583376 |
第二、集控中心一键呼叫报修
第三、网络平台报修
微信扫码关注“西译后勤”或“译家后勤”,点左下角“24小时”输入工号和密码登陆,在“网络报修”里点击“我要报修”完成设备故障报修,东、西区受理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对各楼人员进行派单。

温馨提示:
1.请各二级学院综合办严格按照《西安翻译学院智慧教室规定》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2.请告知各位老师掌握教室各类信息化教学设备的操作流程,下课请及时关闭设备,节约资源。
3.如遇设备故障,请告知各位老师第一时间进行报修。
服务监督电话:85891107。
4.每学期初、学期末如对教学设备进行系统升级、教学应用软件更新和加载,请各院综合办统一汇总,需提前 3 天准备需要安装的教学软件,由各楼管理老师协助安装。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1 年 3 月 18 日
计算机基础实验室/智慧教室所用软件登记表
所在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软件名称 | 有无其他 要求 | 签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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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各学院每学期初、学期末需提前 3 天准备需要安装的教学软件汇总到综合办,统一交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
2、 如有更新升级或是安装新软件,需由任课教师或相关部门提供或购买解决;
3 、 如错过安装时间,影响正常教学责任自负;
4 、 东区科技楼三楼: 联系电话:85891107/08
西区五号楼: 联系电话:85898548
5、 智慧教室(新建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触摸屏教室)
附件 1.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学设备及实验室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学设备及实验室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教学楼: 填表人:
教室号 | 设备情况 | 空调/电视 | 电路 | 消防设施 | 检查日期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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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教学楼/实验室: 责任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
序号 | 分院/部门 | 教室号/实验室 | 存在隐患 | 整改方案/措施 | 未整改原因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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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已制定方案准备 整改数: | 未整改数: | |
附件3.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故障报修登记表
公共实验室管理中心故障报修登记表
序 号 | 教 学 楼 | 报修 部门 | 报 修 人 | 报修教室 | 报修教室类型 | 报修 时间 | 故障 问题 | 故障原因分析 | 处理 方法 | 处理 时间 | 维修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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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基础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20 -20 第 学期
第 周 实验室: 管理员:
日期 | 课程名称 | 节次 | 班级 | 所属院系 | 应到 | 实到 | 辅导员 | 班长 | 任课老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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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语言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20 -20 第 学期 实验室: 管理员:
第 周
日期 | 课程名称 | 节次 | 班级 | 所属院系 | 应到 | 实到 | 辅导员 | 班长 | 任课老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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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与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20 -20 第 学期
第 周 实验室: 管理员:
日期 | 课程名称 | 节次 | 班级 | 所属院系 | 应到 | 实到 | 辅导员 | 班长 | 任课老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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